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。
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9月21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。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,实际出席董事8人。会议符合公司法、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,会议合法、有效。
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:
一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中国华润总公司改制方案的议案》
表决结果:同意8票、反对0票、弃权0票
二、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华润集团子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工作方案的议案》
表决结果:同意8票、反对0票、弃权0票
特此公告。
华润集团董事会
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