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。
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7日召开通讯会议,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,实际出席董事7人。会议符合公司法、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,会议合法、有效。
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《关于集团2018年度财务决算主审事务所招标选聘结果的议案》。
表决结果:同意7票、反对0票、弃权0票。
华润集团董事会
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